男子借朋友手机偷偷修改改支付宝密码 盗取3.9万元后获刑

核心提示: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生活中选择使用手机支付宝、网上银行、微信等移动支付来进行交付,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今天(4月24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手机支付宝盗窃案,一男子谎称借朋友手机打电话,从其手机上盗取39320元。

 

 

今天(4月24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手机支付宝盗窃案。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生活中选择使用手机支付宝、网上银行、微信等移动支付来进行交付,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今天(4月24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手机支付宝盗窃案,一男子谎称借朋友手机打电话,从其手机上盗取39320元。

2017年11月30日,28岁的铜川市王益区无业人员杨某,来到住在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区的朋友苏某某的家中商议还钱之事。期间,杨某以打电活为由借用朋友的手机,骗取手机解锁密码,避开苏某某将自己的指纹录入手机。杨某用该手机在“网商贷”借款15000元,随后登录苏某某的支付宝账户,利用指纹密码修改了支付宝密码,将钱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

同年12月3 日,杨某又用同样的手法使用苏某某的手机分别在“网商贷”借款20000元、“招联金融”借款4320元,并将这两笔钱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杨某总计从朋友账户窃取39320元,均已挥霍。事发几个月,朋友收到还款信息才知道被盗,立刻报警。2017年12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民警将杨某抓获,2018年1月25日经未央区检家院批准逮捕。同年3月23日,移送莲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被告人认罪认罚,杨某因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我服从判决,决定不上诉,想跟朋友说声对不起。希望自己能早点出来,早点给朋友还上钱”。宣判后,杨某后悔不已,“我们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好,结婚后家庭重担就落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对不起家里人,也对不起朋友的信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手机支付手段的新型盗窃案件,杨某在拿来朋友的手机后,趁其不备,利用手机短信更改了支付宝密码,将钱及时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内,事后再删除各种短信,以至于被害人没有及时发现。在这里也提醒下广大市民,在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捷同时,也要保管好手机支付软件密码,不要随意把手机借给他人使用,防止被盗。”西安莲湖法院法官畅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