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通报10起涉农涉牧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

   1、新左旗新宝力格苏木芒来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达布德,副嘎查达昂庆夫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2年,布德(2011年至2015年任罕达盖苏木副苏木达)和时任副嘎查达昂庆夫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嘎查征地补偿款599810元。2016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对布德、昂庆夫判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2017年4月,新左旗纪委给予昂庆夫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5月,新左旗委、政府决定,给予布德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鄂伦春旗诺敏镇胜利村原党支部书记涂永生侵占项目款问题。2012年,涂永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村黑头羊项目款90000元。2016年,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对涂永生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5月,鄂伦春旗纪委给予涂永生开除党籍处分。

  3、鄂伦春旗乌鲁布铁镇乌尔其村原主任殷振财骗取粮食直补问题。2007年至2015年,殷振财与时任村会计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276.7亩,冒领粮食直补99899.72元。2016年,鄂伦春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对殷振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5月,鄂伦春旗纪委给予殷振财开除党籍处分。

  4、鄂伦春旗宜里镇龙头村原主任刘玉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刘玉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400000元。2016年,鄂伦春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对刘玉龙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5月,鄂伦春旗纪委给予刘玉龙开除党籍处分。

  5、鄂伦春旗诺敏镇烟囱石村原主任闫震挪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问题。2015年,闫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162778元。2016年,鄂伦春旗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对闫震判处刑罚。2017年5月,鄂伦春旗纪委给予闫震开除党籍处分。

  6、莫旗尼尔基镇丰华村原党支部书记马良贵,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志军、村主任柳金龙骗取粮食直补和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问题。马良贵、王志军、柳金龙3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粮食直补和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321092.76元。2016年,莫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对马良贵等3人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2月,经莫旗纪委批准,尼尔基镇纪委分别给予马良贵、王志军、柳金龙开除党籍处分。

  7、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德日斯克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亚生、村主任谢洪海、村党支部副书记刁明贵、副村主任高平、村文书王雪峰骗取粮食直补和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问题。王亚生伙同谢洪海、刁明贵、高平、王雪峰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粮食直补和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281515.19元。2016年,莫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对王亚生等5人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17年3月,经莫旗纪委批准,卧罗河办事处纪工委分别给予王亚生、谢洪海、刁明贵、高平、王雪峰开除党籍处分。

   8、扎兰屯市大河湾镇大水泉村党支部书记孙艳武骗取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6年,孙艳武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耕地面积41.5亩,骗取国家种植业保险理赔款4400元。2017年5月,扎兰屯市大河湾镇党委给予孙艳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

  9、扎兰屯市蘑菇气镇兴隆沟村会计王风臣骗取粮食直补问题。2009年至2013年,王风臣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耕地面积201.18亩,骗取粮食直补款59213.31元,用于村内支出。2017年5月,扎兰屯市蘑菇气镇党委给予王风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扎兰屯市萨马街乡团结村会计冉兆海坐收坐支问题。2015年至2016年,冉兆海未将该村草场承包费67400元存入该乡农经站账户,坐收坐支。2017年5月,扎兰屯市萨马街乡党委给予冉兆海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