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

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库尔玛什·斯尔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审时度势、科学分析,指明了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我区出台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贯彻“去极端化”提供了强大的法律遵循,为推进“去极端化”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为落实“去极端化”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拿起《条例》这把强大的法律武器,剥开宗教极端势力的画皮,把他们的真面目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揭露其罪恶本质,教育帮助信教群众彻底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险恶用心,进一步增强广大信教群众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使他们不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切实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要学习宣传运用好《条例》,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爱国爱疆、遵纪守法。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宗教界要发挥好带头引导作用。党和政府把宗教团体作为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将宗教人士视为亲人和朋友,在教育培训、保护和关爱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真正实现了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安全上有保证、生活上有保障。然而,“三股势力”为达到其不可能实现的罪恶目的,煞费苦心地歪曲宗教教义,妄图拉拢、利用宗教人士。有了《条例》这把有力的法律武器作保障,宗教界人士更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把遏制极端作为爱国爱教的重要内容,深明大义、站稳立场,严格遵照《条例》,勇于向极端主义发声亮剑、坚决斗争,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思想,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远离极端。

社会各界和个人要履行好各自责任。要学法守法,牢固树立“五个认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始终坚持反分裂、反极端、反暴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宗教极端。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要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增强对“极端化”的敏锐性,对“极端化”的表现形式要善于识别、自觉远离、敢于回击,对各种明目张胆散布、传播、宣扬极端化言论的,都应敢于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敢于毫不留情地揭发检举,决不纵容一个极端分子、决不放任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在全社会激荡起遏制极端、打击暴恐的磅礴巨流。

 
 

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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