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發佈845家2017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人民網武漢3月29日電日前﹐湖北省環境保護廳發佈《2017年湖北省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省級)》﹐公佈了全省845家重點排污單位﹐被列入名錄的企業必須自行公開企業基本信息以及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否則將受到行政處罰。

  本次列入名錄的企事業單位共845家﹐其中﹐廢水企業227家﹐廢氣企業205家﹐污水處理廠176家﹐重金屬企業100家﹐危險廢物企業8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49家。具體企業名稱﹐將在湖北省環境保護廳官網予以公示。

  據湖北省環保廳監測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湖北省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是在原國控﹑省控重點排污企業名單的基礎上制定的﹐這次在名稱上做了調整﹐是為了與《環境保護法》進行銜接﹐所以該名錄的法律地位不同於以往﹐具有了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名錄的篩選上﹐既考慮了企業排放量在當地總排放量所佔的比重﹐也充分考慮了污染排放重點行業的環境風險﹐可以說﹐納入名錄的重點排污單位將作為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日常環境管理與執法過程中的重點監管對象。

  據介紹﹐發佈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旨在進一步強化排污單位的環保意識和法律責任﹐督促重點排污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形成監管合力。

  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規定﹐列入環保部門公佈的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認真落實環保管理及污染控制措施﹐必須于名錄公佈後的90日內自行向社會公開其環境信息。環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發生變更情形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自環境信息生成或者變更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開。

  湖北省環保廳將定期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要求公開信息的依法處以罰款﹐並予以公告。同時﹐湖北省環保廳鼓勵社會和公眾積極參與﹐對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共同進行監督。

  對於沒有列入省級名錄的排污單位﹐並不意味著可以不履行環保法的相關義務和責任﹐下一步﹐湖北省環保廳還會指導地方環保部門制定市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對轄區污染企業的環境監管不留死角﹐切實維護各地區的環境安全。(余桃晶張晉菁 張振萍)

湖北省發佈845家2017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