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纪检工作“三转”要求,忠县纪委明确在全系统执行“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工作“三转”要求,加大源头防腐力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近日,忠县纪委派驻国土房管局纪检组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系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通报制度。

报备内容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报备以书面方式提交,包括具体实施或承办的科室单位、人员、时间、地点、流程、方案等内容。“三重一大”事项要求至少提前1天报备,遇突发或紧急等不可预见事项需通过电话、短信、传真、口头等形式第一时间向驻局纪检组通报。实施或承办重大事项的科室单位填写《忠县国土房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登记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驻局纪检组报备。

县纪委派驻国土房管局纪检组将根据报备情况,充分运用工作建议书、现场监督、事后抽查、核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开展监督。对不按要求报备的予以诚勉谈话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