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昨天从新疆人社厅了解到,新疆日前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体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这项政策是新疆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新疆就业大局稳定。据测算,这项政策出台后每年新疆将有50多万职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