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全国通办,就是跨省经营企业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通知》明确,在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4类15项涉税事项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第一,涉税信息报告类。 具体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第二,申报纳税办理类。 具体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第三,优惠备案办理类。 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第四,证明办理类。 具体包括开具个人所得税等完税证明。

  简单来说,以后纳税人只需按规定携带资料及委托授权书向受理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就可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如果需要领取办理结果,可以选择申请邮寄或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