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慈善,代表和委员都说了些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张倩红:以慈善文化为引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我国历史上有悠久的济弱恤贫、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但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落后于西方国家,也落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不仅表现在捐赠比例低,还体现在慈善机构不完善、组织系统不健全等方面。究其原因,除了观念方面、文化层面以外,立法缺失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我尤其想强调的是慈善文化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它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播撒公益、拒绝功利的一种价值导向。

  慈善文化的缺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将来必须重视慈善文化的作用。慈善法草案第八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养公民慈善意识。”

  至于在慈善文化普及方面,我们应该怎么做,该慈善法草案第八十四条有这样一段表述:“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审议通过后,我们应该从普法开始,加强宣传,提升全民慈善意识;各级教育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慈善教育,使之进校园、进课堂;学术界要重视对国内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立法进展情况的研究,为相关事业的推进提供必要的咨询与借鉴。

  全国政协委员郭长江:进一步加强公益慈善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委员建议,完善公益行业收入保障制度,维护从业者职业尊严。在法律层面加强对公益从业者的薪资待遇保障。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中完善对于机构管理费用、专职人员服务费用的明确规定,推动完善专职公益从业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险政策,增强公益慈善事业从业的吸引力。调整政府采购及相关财税政策,真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公益组织发展,改变公益服务“重项目和硬件成本、轻人力成本”的现状,承认公益组织人员投入含志愿者的成本,给予制度安排和保障。

  郭长江委员指出,要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强化公益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公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公益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研究制定公益人才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政策和标准,推动人才从其他行业向公益行业流动。通过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公益事业,实现公益领域的正规化就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的加入。

  就如何提升从业者的综合素质,郭长江委员建议,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设相关理论课程和专业学位,加快培养公益组织发展急需的理论研究、高级管理、项目实施、专业服务和宣传推广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公益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规范化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不断丰富慈善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针对行业社会认知度不够、社会不够重视的现实,郭长江委员表示,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公益领域就业的贡献率。他指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公益组织就业引导政策,增加公益领域的就业总体容量,提升公益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营造有利于公益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显著提升公益领域对我国就业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