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文化应以传统为根 以时代为翼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高度,无疑是中华文化传承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是中华文化得以翱翔世界的双翼。她既是对中华文化数千年发展成就的历史尊重与现实保护,更是对中华民族走向未来的根本推动,是使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释放能量、产生影响的价值需要与责任担当。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就是要坚持文化自信。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来看,“文化自信”至少包括3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次是革命红色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个不可改变的史实是,中华民族在其长期的存在于发展中,从来都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自尊与文化自信的民族。但在近代中国积贫积弱,倍受外国列强欺凌的背景下,其文化受到了冲击。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国传统文化更深地融入了世界多元文化格局,随之而来的观念变化与撞击渗透至社会的各个层面与角落。面对这种形势,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即弘扬其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与中华人文精神势在必行。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有其独一无二的观念、智慧、气度与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尊与自豪,同时也对人类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慈善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瑰丽一章与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千年的积淀与演进,形成了自身独特而精到的核心概念及思想体系。慈善文化正像一颗宝石,镶嵌于中华文化的桂冠之上,以其人性的宗旨、和谐的架构,形成了各个流派、各种学说的基本内核。如儒家主张的“仁爱”,道家主张的“为善”,佛家主张的“慈悲”,墨家主张的“兼爱”,以及那些流芳百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等千古智慧的结晶。

慈善文化与中国人的世代生息繁衍以及面对世界的观念与理想息息相关。中华民族曾经沧海而巍然矗立,屡逢劫难而坚韧不拔,正是得益于中华文化的处世根本,也得益于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

时至近代,中华慈善文化在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背景上依旧顽强前行,扶伤拯弱,赈灾恤邻,救黎民百姓于危难,谱写了一曲曲大民族的悲悯之歌。

在新的时代,尤以去年《慈善法》的实施作为标志,中国慈善事业与慈善文化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时期,在全社会形成了一面覆盖广、层次多的慈善救助体系,涵盖了扶贫济困、安老助孤、救灾赈灾、助学支教、医疗救助等多项领域,全民慈善的强劲趋势正在宣告形成。

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面向未来,传承发展中华慈善文化将使中国人的慈善力量展现于世。一个民族的复兴强盛必有硬实力的崛起,更有软实力的提升。一个民族若没有硬实力,便会积贫积弱,任人蹂躏;而一个民族没有软实力,也终将缺乏登顶的韧力与弹性,变得易折易损。不论是中国文化还是中国慈善文化,从来都讲求刚柔相济,和衷共济,而这正是我们的自信与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