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历程

编者按:4月13日晚八点半,何莉君博士、善与志联合创始人,在“乐创公益|【一起学】NGO交流群”讲座,题为《何为公益,何为慈善》。下面是这次讲座的节选,由乐创公益微信订阅号转载,善与志做了文字调整。

公益慈善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个体方式,第二种是非正式的网络方式,第三种是组织化方式。我着重讲第三种方式那么究竟何为非营利组织呢?学术界认为非营利组织有五个特征。第一个是组织化,如果你只是停留在微信群或者几个朋友之间,还没有注册,那么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可能不适用。第二个是非营利组织必须是私人的、非政府的形式,是民间行为。第三个是自治性,它是自制化不受政府或其他部门干扰,有自主性和决定权,而且理事成员都是自愿加入,而且理事成员对这个组织有绝对的控制和决定权。第四个是志愿性,行为非被迫发生。第五个是它一定是为了创造公共福利而努力的。我再总结一下,它一定是有组织性的,一定是民间行为,是自治的、志愿的、以及以公众利益为目标的。

公益慈善组织究竟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和功能?第一,公益慈善组织承担着一个服务的角色。比如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为灾后做重建、为农村儿童修建厨房或者课室等等。这种方式比较常见。第二,倡导性功能,为底层人民、那些声音被淹没、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发声。这个功能在西方和其他国家更加活跃,比如人权组织、倡导游说性组织。第三,表达功能,英文是expressive,比如表达宗教情怀的教会、表达艺术兴趣的博物馆、表达民族身份的犹太联合会等。第四,社区构建功能,社区基金会、教会等服务于在地的组织促进社区的联接感,构建社会信任和增进社会资本。最后,公益慈善组织还是价值的捍卫者,它们鼓励多元化、承担公民领袖的角色以及保护弱小和边缘群体。公益慈善组织在功能上与商业组织的区别是,它们不仅仅提供服务,更多是价值性体现,像上面说的倡导、文化宗教身份的认同、在对社区构建当中的角色、价值捍卫当中的角色等,更多可能体现出多元的价值、草根的价值,体现出民主的精神。这些都属于公益慈善组织的重要角色和功能。我们有时候在讨论如果社会发达了、国家强大了,社会还需不需要公益慈善组织。从以上这几个功能角色来看,我们觉得还是依然需要的,因为公益慈善组织的功能不仅仅是提供服务,还有很多价值表达与捍卫、社区构建等功能。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美国的公益慈善组织。在美国,公益慈善组织是用税法来确定的,即501(C)(3)条款。此条款包括两种功能型组织,一种属于公共福利,比如红十字会、联合劝募,还有很多服务于公众的非营利组织。另一种属于会员制,服务于小众群体,但同时也在创造公共价值,所以也被容纳在501(C)(3)下。无论是服务大众还是服务小众,在美国都是被鼓励的,为什么呢?可能有人对富人俱乐或者服务于商人精英的俱乐部是公益慈善组织不理解,这种服务小众的群体也被算作是公益慈善组织是因为它们的公益性体现在他们对社会事务的参与,体现在社会资本的建立、互助互惠、和行业利益和价值倡导。美国在创建这项法律时更多基于人人平等,而不仅仅是考虑商业团体和精英,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宗教、种族、职业如何都可以自由结社,建立自己的圈子和组织。这些服务小众的互助性的组织,在美国历史上一直都很活跃,在美国的公民社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既然讲到美国的历史,那我就讲一下西方的慈善传统来自于哪几个方面。首先来自于古犹太宗教,强调道德是必要的,慈善捐赠是必须要做的,是一种义务和美德。其次来源于古希腊经典,它把慈善当做一种文化表现。比如在古希腊雕塑和文学当中处处体现爱人类的公益慈善情怀。整个社会视参与公共生活为贵族和精英的主要组成部分。还有是来源于罗马法典,其中有很多规范捐赠什么好,不捐赠什么好,如何捐赠等。罗马法典对现今的科学慈善的特征有很大影响。再有是基督教对西方公益慈善的影响,它更多的是把公益慈善制度化了,比如建立很多教会来执行公益慈善行为。一直到现代时期,基督教用更加组织化但超越宗教组织的方式来做公益慈善。在现代,尤其是欧洲,基督教用更科学的方式来做慈善,强调理性,强调世俗化,强调资本化。刚才讲的这六点,在西方的慈善史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我来讲一下美国的慈善历史的发展历程。美国慈善历史分为六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750年之前,美国还处于殖民时期;第二个阶段是1750年到1800年,美国刚刚建国;第三个阶段是1800年到1860年,是美国宗教大觉醒时期;第四个阶段是1860年到1920年美国内战以及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接下来是1920年到1945年,是美国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最后一个阶段是1945到现在。

这六个阶段有什么特征呢?

在1750年之前,美国没有什么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分,因为在殖民主义时期,大部分时候人们通过非正式的方式互助,大笔的捐赠非常少,即使有大笔捐赠,也是由政府来托管。

1750年到1800年,美国在此时期建国,还在讨论这个国家应该向何处去,如何建立一个民主国家,国家力量微小,是不是要允许非营利组织或是其他不同的公民组织、协会、社团的成立。最后的答案是美国需要这么做。然而因为政府担心不同的组织和群体会把这个国家弄得四分五裂,对民主及民主根基产生威胁,让一部分人比其他人更“平等”,所以那时候美国对慈善的态度是以小范围的、互助性的组织为主,作为地方的会员俱乐部来存在。也就是说,美国不是一开始就非常欢迎公益慈善组织,他们也曾有过疑惑。

1800年到1860年是美国公益组织发展的黄金期。在宗教大觉醒运动下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宗教组织,它们极大地促进了慈善发展。这些宗教组织宣扬不同的价值,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的参与性,培养了捐赠习惯,锻炼了人们的领导能力。这个时期,宗教组织对美国的公民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公民参与和公民领袖能力建设方面。有很多人以为美国公益慈善的发达是因为宗教信仰,这个看法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是宗教对公益慈善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宗教组织在公民参与、公共领导力、捐赠文化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