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慈善基金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经国家批准的公募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5月。现任理事长冯国勤,监事长罗世谦。理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慈善义工总队和17个区县分会。监事会下设审计室。常年设有法律顾问团、会计顾问团。是首批获评中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的社会组织之一;2011-2013年连续三年入选福布斯发布的中国最透明的25家基金会之一。

松江区分会于2004年10月成立,属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分支机构。现任分会会长居洁。区分会下设秘书处,16个街、镇、园区均建有慈善工作站。

◆办会宗旨。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实施“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公益”的慈善资助项目,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 业务范围。募集、管理基金;资助和举办各类慈善公益项目;传播普及慈善理念;实现慈善基金保值增值等。

◆基金管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从建会起即建立了内、外审机制以及公示制度。区分会在接受市会监督的同时,从2008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基金的财务收支与审计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区站两级独立核算、财务集中做账的模式。

◆ 基金募集。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支持下,至2013年11月,区分会总收入2.5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2.05亿元,增值、政府资助等收入2872.67万元,募集物资(评估价)1793.8万元。

◆基金救助。止2013年11月底,区分会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7亿元,占募集资金的71.4%;实物救助(评估价)1791.97万元。以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公益项目等多种形式资助了18多万人次的各类困难群体。

◆慈善义工。2008年8月完善了区慈善义工大队,现有登记在册义工500多名,组建了医疗卫生、爱心妈妈、蓝天沪剧等11支义工队,根据专长开展各类活动。

◆慈善宣传。区分会加强与《松江报》、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合作,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开通了松江区分会网站及论坛;组织拍摄松江慈善专题片;制作宣传版面、宣传册等。开展慈善进社区、慈善进学校等活动

◆建章立制。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对资金、物资的募集、管理、使用等运作环节,分别制订了有关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同时建立了预决算制度、信息公开等制度。在内部工作体系上,分别设有分会会长会议、工作站长长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等制度。

◆慈善捐赠政策

企业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例一:某企业年度净利润是100万元,慈善捐赠10万元,税前扣除的公式为:(100万元-10万元)×税率=实际纳税额。( 即:该企业的捐赠少于年度净利润的12%,少于12%的部分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例二:某企业年度净利润是100万元,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20万元,税前扣除公式应为[100万元-(100万×12%)] ×税率=实际纳税额。(即:企业捐赠税前扣除的上限是12%,超过部分忽略不计。)

个人捐赠:个人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 慈善捐赠形式

不定向捐赠:捐赠者不定项目而认捐善款金额,由区分会统筹安排实施救助。

定向捐赠:捐赠者可认捐本计划所列项目或一个项目中的部分款额,也可自行提出资助项目,由区分会实施救助。

专项基金:捐赠者以企业或个人冠名捐款20万元以上,采取“一次捐入、分年助出”的方式而设立的慈善捐助专户。由捐赠者与区分会共同组成日常管理机构,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实施救助。

 

◆慈善捐赠运作

捐赠流程:签定捐赠意向书-向捐赠人开具捐赠专用票据、颁发捐赠证书-根据捐赠人意愿使用款物。

捐赠服务:邀请捐赠者参加相关的捐赠仪式和活动。资助公益项目的将组织到帮扶地区实地查看,并参加捐赠仪式。资金资助的项目使用印有捐赠单位或个人名称的专用信封。物资则标明捐赠企业名称。

信息反馈:年内反馈认捐项目款额使用情况,及区分会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

活动报道:捐赠活动情况由区分会通过报社、电视台、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赠送杂志:年捐款2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及个人年捐款1万元以上者,由区分会免费赠送一年的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出版的《至爱》杂志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