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房产证套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原标题:篡改房产证套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本报讯 除涉嫌收受20名企业老板和22名下属所送的贿赂外,还涉嫌将房产证年份由2006年篡改为2013年骗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7月19日,记者获悉,经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沙圣虎,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1962年出生的沙圣虎,在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之前,曾任金寨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6月,涉嫌职务犯罪的沙圣虎经省检察院决定被批准逮捕。沙圣虎的涉贿行为均发生于其在金寨县任职期间,行贿人中有20名企业老板,收受他们的贿赂主要是与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等有关。 2004年春节至2008年春节期间,沙圣虎先后5次在其宿舍收受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安徽人和木业有限公司、安徽人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8万元。为帮助杨某的公司,2005年八九月份,沙圣虎明知国家及金寨县有土地出让最低地价规定的情况下,仍违规决定低价出让金寨县梅城镇史河园艺场地块给安徽人和木业公司。 2006年3月28日,金寨县国土局与安徽人和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该地块(实际总面积34729.6平方米,单价26.12元/平方米)协议出让给安徽人和木业公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52.3934万元。 2009年4月,金寨县国土局又与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一地块(总面积72192平方米,单价96元/平方米)出让给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15.4504万元。上述行为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267.8438万元,沙圣虎同时涉嫌滥用职权罪。经统计,沙圣虎共涉嫌收受20名企业老板所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227.3万元。除此之外,沙圣虎还涉嫌收受22名下属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35.1万元。这22名下属既有县直部门负责人,又有乡镇一二把手,如时任金寨县财政局局长的黄某、时任金寨县供电局局长的徐某、时任金寨县天堂寨镇党委书记的唐某等。

沙圣虎的涉贪行为发生于其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宗教局副局长)期间。 2013年1月,沙圣虎隐瞒其家庭已于2006年在合肥市购买住房的事实,以其在合肥无住房为由,通过省民委财务部门向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申请,骗取3年宿舍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3.2万元。扣除实际住宿费2160元,共计非法占有宿舍租赁费12.984万元。 2014年3月,沙圣虎了解到异地调动干部调入合肥工作后在合肥市购房即能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后变造其2006年在合肥购买的住房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发证年份由2006年篡改为2013年,并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向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申报,骗取住房货币化补贴16.96026万元。

(丁传富吴转丽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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