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安居细则②:可通过在线平台申请人才公寓及产业新城配套住房

成都人才安居细则①:高端人才经认定后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等限制

成都人才安居细则②:可通过在线平台申请人才公寓及产业新城配套住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程文雯)8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系列新闻发布”第六场:成都市促进产业发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房管部门正会同人社、经信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各部门分类受理审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

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等。

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具体来看,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分别是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符合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分别是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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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人选;“成都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四川省或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都发展卓越人才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其他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其它按相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的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