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

  聚焦“关键少数”。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作出“三个不可低估”重要判断,着眼“长期执政、长治久安”两个历史性课题,对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尽责作出工作规范,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出实施性制度安排,制定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工作落实《意见》,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衔接配套、备案审查、实施后评估制度构建党内法规体系,以省委工作规则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议事决策,用制度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良好政治生态。

  强力推进落实。省委书记王东明把依法治省作为动态过程、系统工程来谋划和掌握,每年对依法治省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深入分析、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落地落实。全面把握法治四川建设阶段性特征,把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权威作为重中之重,鲜明提出“开展新的探索、努力走在前列”,重点强调“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提升”,牢牢把握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盯住“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奋斗目标,先后召开 6次领导小组会、4次全省推进会、8次片区推进会,统筹推进县乡村、机关、学校等九大示范创建,统筹破解生效判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法衔接”等五大难题,碰硬开展督促检查、法治暗访、依法治省年度考核、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全面实施95项法治创新项目,强力推进依法治省蓝图变成现实。

  树立法治权威。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在于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以厉行法治、全面法治提高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依法治理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把严格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中心环节,用加强“两法衔接”、强化执法管理等推进严格执法,用完善执法程序、统一裁量基准等保障规范执法,用严格执法裁决、落实执法责任等深化公正执法,用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信息等强化文明执法,通过整治群众身边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突出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把执法的过程转化成让人民群众认同法治、选择法治、信仰法治的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立案登记、网上诉讼、失信惩戒、投诉监督等解决“六难三案”问题,通过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解决“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问题,通过依法独立公正行权、简案快审、规范运行等建立公正权威高效司法,运用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强化司法为民,“公平正义”逐步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的“公共产品”。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藏区反分维稳、彝区禁毒防艾、特大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依法治理,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元纠纷化解、特殊人群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四个体系建设,以六大专项行动整治社会乱象、彰显法治权威。2016年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11.4%,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打牢基层基础。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指示精神,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推动基层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着眼强化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形成法治信仰,以“法律七进”推动法治“灌输”,分门别类制定行动纲要、实施方案、普法大纲和普法读物,对“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如何评”作出明确规定,使“法律七进”真正“进得去、落得下、见实效”;以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浸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探索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制定实施村(居)规民约为重点建立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治理体制,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治”共建共享治理体系,通过加快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五大法治示范园区建设,使法治成为培育四川新兴增长极的软实力。用法治保障服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着力选明白人、干明白事、交明白账,构建规划政策、资金保障、项目运营、监督监管等10大规范体系,坚守法纪约束、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等6条底线,灾后恢复重建目标圆满实现,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脱贫攻坚,念兹在兹、唯此为大,出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制定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意见,用法治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持续用力推进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坚持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一起抓、五条战线齐发力,下大力气抓好藏传佛教寺庙依法治理、规范管理、达标升级,四川藏区静悄悄地发生了根本性历史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