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开发155个专项公益性岗位供退役士兵选择

 摘要:  7月11日,淄川区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发布《淄川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办法》(以下称办法)。据了解,淄川此次开发了155个专项公益性岗位,包括安监协管员、环保协管员和城管协管员3...

  大众网-鲁中网淄博7月14日讯(记者 王镇 见习记者 许颖超)7月11日,淄川区涉军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发布《淄川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办法》(以下称办法)。据了解,淄川此次开发了155个专项公益性岗位,包括安监协管员、环保协管员和城管协管员3类岗位供退役士兵选择。 

  根据办法,选岗对象为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在本次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信息登记中,本人申请公益性岗位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选岗时间为7月15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选岗地点在淄川区民政局。选岗需提供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选岗办法为:按照服役时间排序(服役时间以退伍登记表为准),若服役时间相同的按照年龄排序(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区民政局将区人社局开发155个专项公益性岗位和退役人员排序名单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组织退役人员选岗,选岗后区民政局出具介绍信,由用人单位与选岗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后上岗。迟到者在第一轮选岗后剩余岗位中选择。 

  记者了解到,此次设置的岗位类型包括安监协管员、环保协管员、城管协管员。具体岗位数量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10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10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10人、开发区12人、洪山镇10人、双杨镇12人、龙泉镇10人、罗村镇12人、寨里镇12人、昆仑镇12人、岭子镇15人、西河镇15人、太河镇15人。 

  办法规定,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岗位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职工参保标准执行。(2017年淄川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扣除个人月应缴保险327.33元,个人月实发1482.67元。) 

  公示时间自7月12日至7月14日下午5点,公示期内如果对所选岗顺序有异议,可与区民政局优抚科联系。联系电话:5282039。 

  相关链接:淄川区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人员排序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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