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的整改任务湖北已完成7项

  新华网武汉7月19日电(吴文华)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19日在召开的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84个整改任务湖北已完成了7项整改,另外有11项整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水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凸显、长江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等。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蒋茂芳介绍,湖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目前,84个整改任务已有7个完成整改,11个整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已全面启动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长江非法码头及排污口等专项整治,已关闭取缔长江、汉江571个非法码头,核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186个,禁养区内关停搬迁养殖场或养殖小区2034个,关闭1189家“十小”企业。全省湖库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已完成4.3万亩珍珠养殖取缔任务(其中洪湖10451亩珍珠养殖已全部取缔)。全省已拆除107.17万亩(其中斧头湖13.8万亩和洪湖17.1万亩已全部拆除)围网养殖,拆除率88.57%。取缔饮用水源地等各类保护区内码头128个,查处3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问题62个,督促完成整改55个。

  蒋茂芳表示,2017年一季度,湖北省还以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驻点执法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暗查暗访等环境执法“三大行动”。共重点检查点位348个,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25个,共实施行政处罚505件,处罚金额3158.4万元,责令限期整改353家次,责令限产停产12家次,查封扣押51家次,取缔关闭68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3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起。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环保厅主要领导亲自约谈了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挂牌督办4家排污单位。

  湖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巡视员游爱宁表示,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各地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在去年较往年已实现翻番的基础上,同比仍增长了60%和128%。下半年,湖北省环保厅将继续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为契机,抓好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不断提升全省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