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新政实施 部分经销商仍存在加价行为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昨天起开始正式实施,这个办法取代了实行了12年之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实施情况如何?昨天记者走访了几家4S店一探究竟。实地走访,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行为仍然存在新政实施第一天,恰逢周末,在北京某汽车4s店较为集中的汽车城,不少消费者前来选购车辆。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昨天起开始正式实施,这个办法取代了实行了12年之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实施情况如何?昨天记者走访了几家4S店一探究竟。

  实地走访,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行为仍然存在

   新政实施第一天,恰逢周末,在北京某汽车4s店较为集中的汽车城,不少消费者前来选购车辆。正在选车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就已经开始关注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特意赶在新政实施的日子来看车。

   张先生说:“我就知道不能加价了,反正听说有好多倾向消费者保护的措施。那肯定卖家多了竞争就多了,那就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质量。参与者更多了那自然就优中选优嘛。”

   不少消费者表示,最关注的还是新政中涉及的禁止经销商加价销售和拓宽新车销售渠道等内容能否落实。《办法》中第十条规定:“应明示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记者走访多家北京地区4s店发现,部分品牌仍然存在加价销售或变相加价的行为。在位于北京朝阳区的一家广汽本田4s店,记者咨询了上市半年多的一款中型SUV冠道,销售人员对于加价提车的现状并不避讳。

   记者:“要是定的话得等多久啊?”

   销售:“是这样,你自愿,加两万五可能就是两个月,你要是不加的话我们就不跟您承诺期限,可能明年、后年都有可能。”

   记者:“加两万五是什么?”

   销售:“装饰,什么前后护杠、加踏板啊,说白了还是没车,要是有车优惠都来不及呢。”

   当记者提及刚刚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这位销售表示加价还是本着自愿的原则。

   记者:“不是说7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不是不允许加价吗?”

   销售:“没听说,这东西还是自愿。聊嘛,可以不卖给你不就完了吗。它跟汉兰达一样,加两年了吗,还加。”

   而在记者采访的部分4s店中,大多销售人员都对新政表现的较为冷淡。

   有销售人员表示:“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汽车行业他有一个行业的规范,这就是一个办法,一个指导性的办法。”

  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并存,给传统经销商带来挑战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提及的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并存和取消新车销售区域限制会给经销商带来多大影响?经销商的经营策略又是否因为新政的实施有所改变?在江苏协众汽车集团总裁陈浩看来,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允许多种汽车销售方式并存,比如卖场、汽车超市、实体店等,这将对传统的汽车经销商带来不小的挑战。

   陈浩说:“当市场打开了的时候,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有更多的竞争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提升自己,因为原先在这个圈子里面,我们有可能只是跟自己同行业去做一部分竞争,现在是你的对手不一定是你能看得见的对手了,对我们其实就是挑战。”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朱孔源此前表示,短期内4S店依然是销售主体,《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将授权经销商从高额经营成本中解放出来,激活市场,倒逼其拿出更多诚意让利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