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至潍坊原油、燃料油输送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青岛新闻网2017年6月2日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由来

2008年10月29日,原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8]239号文件对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岛至潍坊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08]1152号文件核准批复;2011年1月7日,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评函[2011]13号文件批复了建设单位的变更,由“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工程已建成,尚未投入运行。

考虑到企业今后的发展,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输送介质由“重质液体化工原料(燃料油)”调整为“原油、燃料油”,随之项目名称由“黄岛至潍坊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变更为“黄岛至潍坊原油、燃料油输送管道工程”。2013年1月初建设单位向山东省环保厅递交了《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黄岛至潍坊原油、燃料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名称的请示》(鲁滨弘管呈[2013]2号),2013年2月20日,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评函[2013]72号对该请示进行了复函,由于输送液体发生变化,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山东省环保厅审查。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岛至潍坊原油、燃料油输送管道工程。

建设性质:已建成。

建设地点:项目途经青岛黄岛区、胶州市,潍坊高密市、昌邑市、峡山区、坊子区、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管道全长190km,管道设计压力6.4MPa,原油、燃料油设计输量为1500万t/a,采用密闭输送工艺。建设黄岛首站、央子末站各1座,高密中间站1座;全线建设6座截断阀室、5座阴极保护站。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管道铺设和站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目前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本次工程变更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通过落实原环评报告提出的各种生态保护措施,管线沿线生态恢复效果总体良好。因此工程变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由于输油管道敷设在地下,进行密闭输送,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排放。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是站场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储罐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对厂界影响贡献极小,最大厂界预测浓度也远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厂界浓度限值,更不会对影响到站场周边的居民点。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站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和生活废水均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各站场地表在施工时均进行了严格防渗处理,油品不会因为泄漏而造成油品下渗。因此,不会因为直排而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3)声环境

运营期各站场边界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均可以达标,周围敏感保护目标距站场最近的距离较远,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其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后各敏感保护目标声环境仍可以满足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后,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变更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工程变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属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

您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若您需要环评报告书的简本资料,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0536-2095128

电子邮箱:skh821@163.com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85870060

电子邮箱:lidongsmile@163.com

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