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学术评价改革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原标题:深化学术评价改革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

    学术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重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指挥棒”和“驱动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树立正确导向,建立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术评价体系。针对目前学术评价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必要通过深化改革校正偏向,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正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量轻质”。目前,对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主要是量化方法。量化方法在管理上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不与质化方法相结合,它自身的合理性就会大打折扣。数量多并不代表质量高,数量少也并不意味着质量差。对项目、论文、著作、获奖数量过分强调,以数量论成败,以数字论英雄,就容易产生大量的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造成“有数量缺质量,有专家无大师”的现象。因此,对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要有精品意识,注重学术的继承性与创新性,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有必要建立以代表作评价代替纯粹以数量考评的方法,充分考虑各个学科的特点和实际,变“一刀切”的评价为分类评价和内涵评价。
    二是“以刊评文”。近些年来,随着专业学术评价机构的强势崛起,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的论文级别崇拜又沉渣泛起。由此复杂的学术论文评价被偷梁换柱成为简单的期刊分等定级,再依论文所发表的期刊等级来确定论文的等级。“以刊评文”的评价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主义,不但对学术进步无益,反而导致一些人不把主要精力用在学术研究上,而是用在跑期刊、跑出版社、跑评奖上,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功利主义倾向,助长了学术腐败,导致其在学术界饱受诟病和质疑。
    三是“课题崇拜”。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化”盛行了近二三十年。但由于课题通常与经费资助挂钩,课题的级别越高就意味着资助的经费越多,学术评价中的“课题权重”逐渐变味。近年来,追求高级别课题已不仅仅事关学者个人前途,而且成为社科研究机构科研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这种浓厚的课题崇拜氛围下,几乎无人可以置身事外。当前,在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更提醒我们应对课题崇拜的学术评价制度进行反思。
    四是“库热智冷”。自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来,国内迅速掀起了一波新型智库建设的热潮。然而,有的智库研究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有的存在重形式传播、轻内容创新问题,还有的流于搭台子、请名人、办论坛等形式主义的做法。各类智库发展一哄而上,呈现出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智库之间忙于抢夺媒体话语权,调查研究却不够深入,对接决策需求不精准,把脉决策咨询问题“不到位”,咨政建言“不解渴”,真正具有学术话语权和决策影响力的智库并不多。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迎来了新的机遇。当前,要更加注重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综合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不失时机地深化学术评价改革,重点通过完善评价标准、优化评价办法、创新评价制度、培育评价文化,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一是完善评价标准。要建立健全以品质标准为主体、适合不同类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分类评价标准体系,确保学术评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基础前沿类研究要突出同行评价,应用类研究要突出用户评价,社会公益类研究要突出社会评价。具体来说,论文的评价标准,重点在理论和方法的原创性及学术影响;学术著作的评价标准,重点在知识创新和知识体系的构建及学术贡献率;教材的评价标准,重点在内容形式的适用性、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对教育培训效果的影响力;智库成果(含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的评价标准,重点在应对和解决现实问题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影响度;普及读物的评价标准,重点在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和可读性,以及实际传播效果。
    二是优化评价方法。要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的复杂性,准确把握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坚持同行评价与社会评价相协调、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相补充,选择恰当的评价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引用率、转载率、影响因子的使用上,要考虑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内部学科间的差异,正确认识一些引文数据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避免绝对化,坚决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来评判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应把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质与量并重,以质为先,在关注学术成果数量的基础上,可引入理论创新率、服务决策贡献率、成果传播力等新型评价指标作为补充。
    三是创新评价制度。加快评价制度改革,应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确保评价活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为目标,重点推进同行评价、匿名评价、代表作评价、评价过程与结果公示等制度建设。同行评价制度要突出同行专家在评价中的主导地位,探索引入海外同行专家参与评价,并加强对同行评价的社会监督。为确保匿名评价制度的有效性,在评审过程中要隐匿评价者、被评价成果作者和成果名称,而评审结束后要将专家评审意见署名公布,以有效督促评审专家履职尽责,并配套建立评价专家信誉制度和问责制度。代表作评价制度有利于实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精评”和“评精”原则,鼓励研究人员潜心研究、铸造精品,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内在品质和创新程度,从而使评价更有效度、信度保证。评价过程与结果公示制度可以使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的流程、材料、依据、事实与结果尽可能向社会公布,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鼓励社会公众提出质疑,要求成果作者或评价专家必须答复公众疑问,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避,并配套建立评价申诉复审制度、评价答辩制度和回溯评价制度。


    四是培育评价文化。评价文化是更高层次的学术评价要素,营造良好评价文化氛围,将会给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带来质的飞跃。要加强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建设,将创新文化引入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要加强社科管理部门、评价专家的信誉制度建设,杜绝将学术评价变成争钱、争项目、争荣誉的手段,反对不负责任、偏袒个人或单位利益,甚至弄虚作假的评价行为。要加强学风建设,提倡学术批评与学术争鸣,保障不同学术观点的公开表达和充分讨论,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执笔人: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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